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其他资助措施:
(一)勤工助学
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,利用课余时间,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,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。
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,每月不超过40小时。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。
(二)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
高校用从事业收入(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)提取的学生奖助基金、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困难补助、伙食补贴、校内无息借款、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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